Summer's profile※一路向北的季节※BlogListsGuestbook Tools Help

※一路向北的季节※

……是一场浩劫……

Summer

Occupation
Interests
西风独自凉,当时只道是寻常。

Windows Media Player

感谢访问!
Please wait...
Sorry, the comment you entered is too long. Please shorten it.
You didn't enter anything. Please try again.
Sorry, we can't add your comment right now. Please try again later.
To add a comment, you need permission from your parent. Ask for permission
Your parent has turned off comments.
Sorry, we can't delete your comment right now. Please try again later.
You've exceeded the maximum number of comments that can be left in one day. Please try again in 24 hours.
Your account has had the ability to leave comments disabled because our systems indicate that you may be spamming other users. If you believe that your account has been disabled in error please contact Windows Live support.
Complete the security check below to finish leaving your comment.
The characters you type in the security check must match the characters in the picture or audio.
September 04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很早我就觉得中国的县城是一个享福的所在。大城市的忙忙碌碌在这里烟消云散,单位里少了勾心斗角,路上也没有那么多汽车。每天五点钟准时从单位下班,顺着熟悉的街道,一路闲逛到菜市场;也许和熟识的菜贩打个招呼,然后随便买几个小菜,拎一瓶小酒回家便对付了一顿。没有按揭的压力,因为房子是单位分的;也不会在早上七点被楼下车水马龙的声音吵醒,因为这里本没有车水马龙,相反,单位的院落里面常常绿意盎然。如果住在水边,一排青瓦白房,那便沾染了灵气,听水而忘言,日子简单得只剩下了幸福。
 
还有妇人。只有县城里的女人,还保留着几分中国女人的古典美。她们从你身旁匆匆而过,扑鼻而来的便是一股胭脂气,浑不似大城市的女子身上的雅斯兰黛和香奈儿五号。还有她们那被连衣裙绷紧的身段,天生的,比瑜伽馆里出来的小资女好上了千万倍。有的人,孤身闯荡大城市,体味了人间的千辛百苦,最后只能为人妇,十年熬成黄脸婆。而她们,身不属于外面的世界,留在县城中,相夫教子,红袖添香。
 
这便是天下的良辰美景,如花美眷。
June 26

车管所服务到您家

小时候有个习惯,喜欢站在昏暗的街角,抬头望着别人家的灯火。看着主人忙碌的身影,想象自己何时也能如此,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和女人。那时候城里还没有这么多的高楼,如我一般幻想的小孩总能找到自己喜欢逗留的角落。
 
后来开始喜欢看陌生人的博客,体会不熟悉的感觉。每篇日记都记录着主人的得意或失落,而我独喜欢失落,喜欢看着别人的故事,想自己的心情。最近开始听Joanna Wang,误闯一个博客,也是Joanna,熟悉的旋律。看了一篇文章,连星座都是熟悉的,于是很高兴。
 
我就是这样的人,观察别人的生活,然后在一旁自己开心或失落……也许,失落居多。昨天晚上开车回家,看见街口一个等车的女人,忽略驶近后按喇叭的出租车,只是软软的看着远方。她是在等她的老公吧,我想,然后暗自神伤。我还只是一个没有家的人,也不曾有女人,这样等我。我就是这样的人。
May 06

nono天域

最近在一个报社实习,奉命主持一个该报英语周刊上的栏目,叫《翻译秀》。周刊的责编会在头一期的报纸上给出一小段中文,热心读者看了之后把它翻译成英文,然后给周刊发过来。我的任务就是挑选两三个读者的翻译,指出其中的错误,然后给出自己的改译。

 

报社另有一个实习生,是一个美国人,来中国学汉语的。每次我做完这个栏目,她会帮着看一看,毕竟英语是人家的母语,挑错眼光应当比我精准。有一次,她看了我改译的一段文字,告诉我其中的有一处改得不恰当。那处文字的中文意思是说一个爷爷想带自己的孙子出去放鞭炮,就说道:“外面太热闹了,在屋里早就坐不住了。”前半句没什么可说的,关键是后半句,我想把爷孙俩被外面的鞭炮声吸引出门的这个意思翻译出来,于是改译为:“We are eager to join in.”表示爷爷在向第三者叙述他们急切想出去的心情。我颇为自己的这个翻译暗自得意,但是美国人却认为正是这里出现了问题,她的理由是:爷爷说自己想出去放鞭炮是可以的,但他不能代表孙子说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用的词是“热切(eager)”,这是一个很主观的词,而爷爷“热切”并不表明孙子也必须“热切”,所以这种代表关系是很武断的。我明白她的话所表达的一个核心意思,那就是:“你不要随便代表别人。”虽然她随后又委婉地说“不过你这也不能算一个错误(mistake),顶多算是用词不当(inappropriate)吧”,但对我不啻为一记当头棒喝。

 

我上中学那会儿,英语也不差,写作文的时候就是这么在用。后来出国了,写文章的习惯也一点没改。也许澳洲人比较懒,他们从来不曾指出我的这个毛病,可这个美国人到底是给我说出来了。曾经我还认为自己和同龄人比算得上是比较理性和客观的了,无奈文化的力量是如此的无孔不入,每个人在其中都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

 

自古以来,国人都觉得在上者可以随便替在下者表达意愿,似乎这是天经地义。比如官员可以随便在任何场合代表人民——他们代表我们欢迎外国友人,代表我们问候农民工的子女;在某条高速公路的某个路牌上,我还被代表着欢迎外地的游客……当然了,这本也无可厚非,毕竟他们所表达的基本上也是大多数人的心愿。但往往会有这样的时候,比如在电视上看到某官员代表着包括我在内的民众向某外宾表示“热烈欢迎”,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这个被欢迎者是何方神圣,他的人格、人品我并不知晓,或许我根本不会喜欢他,但你都代表我欢迎了,我即使有意见也只能深藏心中了吧。这种代表关系不仅限于官方场合,在社会生活中可谓比比皆是:领导代表员工,校长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子女……人们习以为常,就没有人想到问一句:“你是否有权代表我?”诚然,在很多场合,是不需要也不可能询问人们是否愿意被代表的,但主要的问题在于,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习惯已经默认了这种行为,不知不觉中与之达成了妥协。当这种妥协成为了群体认可的现象之后,个人的声音就必然被埋没,个人应该受到的尊重就在习焉不察的妥协中被忽略了。

 

这个美国实习生表面上只是纠正了我译文中的一个瑕疵,但实际上她在如此细微的地方告诉了我:很多时候,中西方的差距其实并不只是表现在经济方面,更多甚至更本质的差距,还在于文化观念和思维方式上——很小,但足够让人震撼。

April 08

Better without Love

终于搞懂了,啥子叫矛盾不可调和,啥子叫两个人都不让步。这是一段奇妙的爱情,在有限的欢乐里面充斥着太多的对立与抵触。一个你喜欢的人,从内心本能的抵触你的思想和语言的那种感觉,无比忧伤。而这样的一个人,她竟然也是喜欢你的,what can I say?我撞鬼了哦。
 
我被她称为“自大和自负”的人,她非常讨厌。换做三年前,我一定愤怒而耿耿于怀,如今我真的无所谓了。被自己爱的人误解固然悲哀,但这仅止于误解,无关真相。何况,我也讨厌她的不自信,我看到了两个巨大的不妥协的自我互相冲撞。其实它们本不该相遇,这不过只是两个普通人天平的两端。
 
而我已没有时间去管这些事,25岁的男人不能总是为莺莺燕燕而心怀百结。眼睁睁看着父母逐渐老去而无能为力是一件无比痛苦的事,这比我三年交不到女朋友更痛苦。习惯了要和父母一起吃饭,因为坐在KTV或者电影院的我,总是会不时想起,妈妈此刻可能开着电视在灯下打盹;爸爸现在也许握着四年前我淘汰给他的鼠标盯着17寸的CRT显示器上网,还要忍受糟糕的网络质量,而他的电脑,还是赛扬的CPU。我今年25岁,我不知道同龄人都是一个什么状态,也许他们是发自内心的玩得很high。我只知道我现在不时悲伤。
 
阿耕曾经叫我追一个女孩,我说我没有资本。我确实没有,美女不会无缘无故喜欢一个愣头青,这种现实我接受。同样的,当我的女朋友不再爱我,我也没有追她回来的资本,因为她离我远去,不再回头。
 
其实,在这片天空下,不止有男人和女人;有许多人,他们和我share同样的命运。
 
November 12

执着的园丁

半小时前的我,捧着水杯,还在努力地回忆堪培拉的300路公车是怎样从Belconnen开到Civic。十分钟以后,我便放弃了回忆,仿佛我在澳洲阳光下的两年就这么湮灭了。我记得那里应该有一家韩国人的店子,它在街角的下面。老板是一个和气的妇女,没事总拧着一根拖把走来走去。她的店里卖各种零食,韩国的、泰国的、越南的,还有自家种的新鲜蔬菜。老板在门口放了一根长长的凳子,木头的,可以坐三个人。2004年初的某一天,我曾经坐在上面,拨打一个我不熟悉的号码。手机那头,Vodafone的kfmm拖着澳洲长腔,费尽力气指导我激活手机。我满头大汗,心急火燎,转过头去,Forest在我后面满脸通红,神色焦急。
 
我喜欢看陌生人的眼睛,我记得很多人的表情。我们三个人挤在Fenner Hall的小房间里面啃鸡腿,Forest对着Jessica说:“Same as yesterday。”,还有我们四个人一起去找房产中介拿钥匙,然后赶到那栋出租的房子面前手舞足蹈,仿佛明天我们就躺在房里的床上呼呼大睡。还有那个悉尼,那个大眼睛的姑娘,站在Woolworth的货柜前数着:“一个面包、两个面包……”然后侧过头,声音穿过发梢:“你要吃几个?”我遇到了很多人,经历了太多的事。如今我忘记了名字,忘记了时间,我只是仍然记得他们的表情,我想念他们。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并不快乐。
 
回忆的生命力总是如此的顽强。每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想写点什么,我都会不知不觉地写着四年前南方的那些事。我努力写下纤毫毕现,但我已经记不得这许多,我只能记下我的感慨,我的寂寞。四年了,我和他们已经隔了一条河,我在这边,他们在那边。我知道这段回忆即将结束,两边的人,各自零落,各自悲伤。于是我也坦然于我的忘却,那些细节已不再重要,自然有后来的人把它捡起来,深藏在心。只是此刻,决定放手的我竟然有些许的悲伤,悲伤于我的执着,因为,堪培拉不是一个忧愁的城市,成都也少有明朗的天空。